小王来电咨询:我是一名企业员工,我和单位说想休育儿假,单位说这个假期不是强制的,请问是这样吗?
答:不是!
2022年2月10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育儿假具体规定:
1.育儿假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即自子女出生之日起的36个月内,夫妻双方每12个月各享受10天育儿假。
2.每年的育儿假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
3.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4.每年的育儿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但应当在周年内使用完毕,不结转至下个周年。
重点提示
用人单位应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职工育儿假使用的流程和规则,没有规章制度规定的,由职工与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适用范围
机关企事业单位都适用育儿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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