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录用新员工,
如何快速办理参保登记?
员工离职了,
如何操作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
新手HR看过来,收好——
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在市场监督管理等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时,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共享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并向登记机关实时反馈单位编号等信息。
对登记机关未共享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单位印章至注册登记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提供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已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进行参保信息补充登记。登记完成后,单位信息实时传输至税务部门。
企业职工用工参保
新招录的企业职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申报期内,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用工参保手续。
对社会保险费结算期(每月7日至10日)内新增录用的职工,用人单位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预参保登记手续,下一申报期开启后系统将自动为其办理正式用工参保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实行统一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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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填写《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险登记表》,至本人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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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及“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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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实名认证后在线申办。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跨省流动人员,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转移接续企业养老保险关系:
1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在线办理关系转移申请;
2
手机“掌上12333”APP在线办理,实名认证后进行跨省通办;
3
可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现场申请办理。
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江苏省内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在省内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自动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不再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