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特包括哪些病种?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 城镇职工医保门特病种范围及待遇标准:
(1)低保、特困、重残、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参保人员起付标准为650元。
(2)同时患两种及两种以上门诊特定项目疾病患者,在单个病种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基础上,最高支付限额再增加3000元。
(3)报销比例,按照住院待遇予以补助。
(4)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项目待遇就高不就低,不得同时享受。
(5)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待遇可以同时享受,起付标准和基金支付分别计算。同属于门诊特定项目和门诊慢性病用药、诊疗项目范围的,按照门诊特定项目享受待遇。
(6)门特待遇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享受,普通门诊或门慢待遇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和A级药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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