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于 2021 年 10 月入职一家小型企业,工作了一年多,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小王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公司辩称,小王入职时曾口头表示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且公司已经按时支付了工资,不存在违法行为。但仲裁庭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小王放弃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
最终,仲裁庭裁决公司支付小王 11 个月工资的双倍工资差额。
解决办法启示: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也要增强法律意识,主动要求签订合同,避免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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