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蔬菜普票
● 问:餐饮酒店取得免税税率蔬菜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增值税?
● 答:不一定,要看上游是批发零售还是自产自销的,若是从专门批发销售蔬菜的公司购买蔬菜,取得一份免税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 政策依据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 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
● 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 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
● 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加工的蔬菜
● 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 各种蔬菜罐头不属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围
● 蔬菜罐头是指蔬菜经处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
● 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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