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聚集,构筑疫情防控牢固防线,保障广大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正常业务需求,特发出倡议:提倡业务网上办,非必须不现场办。
网上业务的办理渠道:
个人业务
业务办理及信息查询
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miapp.ntgjj.com/ish)、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APP、招商银行APP进行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办理以下业务:
1.购房提取
2.退休提取
3.离职(封存满半年)提取
4.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
5.委托逐月提取还公积金贷款申请
6.委托逐月提取还住房商业贷款申请
信息查询
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建行APP进行个人公积金信息查询。
个人账户同城转移
可以电脑登录南通住房公积金网厅(http://miapp.ntgjj.com/ish),选择“个人用户”进行办理。
单位业务
可以通过南通公积金网厅(http://miapp.ntgjj.com/ish)查询及办理以下业务:
单位信息查询
1.单位基本信息查询
2.单位职工清册查询
3.单位明细账查询
4.单位职工账户明细查询
5.单位基数调整查询
6.单位职工清册变更查询
单位业务办理
1.职工封存
2.职工启封
3.职工新开户销户
4.职工开户
5.单位汇缴申报
6.职工补缴申报
7.本市职工转入
单位业务申请
1.单位缴存比例变更
2.缴存基数调整
3.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跨地区业务
“长三角一网通办”购房提取业务
职工在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缴存、购房的,如果购房地与缴存地不是同一城市,可登录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https://csj.sh.gov.cn),选择“长三角住房公积金服务”零材料申请购房提取。申请人配偶在同一地区缴存的,可以一并参与申请。
“跨省通办”业务
可通过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网厅等网上渠道办理:
2项单位业务: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2项证明业务: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1项提取业务: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2项贷款业务: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客户端搜索并登录住建部打造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即可办理符合条件的全国范围内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