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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再添新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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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

再添新利器

为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渠道,满足职工通过手机端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的需要,我中心近期开发上线了“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南通公积金”APP、江苏政务服务APP、南通百通等手机端软件个人公积金账户转移功能,实现了“一机在手,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下面,小编以“南通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为例,带您了解如何办理:

个人同城转移

1.选择 “业务办理”栏的“个人同城转移”。

2.页面会自动显示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在填写转入单位账号并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


个人异地转移(转入)

1.选择 “业务办理”栏的“个人异地转移”。

2.页面会自动显示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3.填写转出公积金中心名称(支持模糊查询)、原中心个人账号、原单位名称,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申请人可在“我的公积金”栏的“个人异地转移查询”了解办理状态。





1.申请转移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需处于“封存”状态(由原缴存单位办理手续)。
2.申请异地转入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 已在我中心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② 转出地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③ 转出地个人公积金账户未因各种原因被“冻结”;
④ 未用转出地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转入成功后,异地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将并入本地个人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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