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到了,一起来关注一下本月申报期安排以及财税新规吧——
一、征期日历
01纳税申报日历
本月申报期截至7月15日(周五),为了让您有更好的申报体验,请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申报高峰期申报。
02获取服务
获取服务的方法
1.同和服务热线:0519-86605082(30线);
2.同和服务企业QQ:800077620;
3.同和在线服务:微信公众号(同和服务)–掌上同和–在线留言
03财税新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该法明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同时,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等八种凭证免征印花税。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扩大,新增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的适用范围,增加“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个行业(以下称批发零售业等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以及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可以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04抄报税
01
抄报税流程
每月要先打开开票软件,再申报增值税,否则会导致清卡失败!
02
税务Ukey抄报税操作
【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核实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是否跳至下月,开票截止时间为8月,数据报送起止时间为7月。
03
金税盘(航信)抄报税操作
如未提示“汇总报送已成功!”,需点击【汇总处理】-【汇总上传】进行抄税。
抄税成功后退出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金税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直接点“确认”即可。
2)电子税务局报税(季度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月也要操作)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远程清卡
需在征期范围内操作,一般为15号之前。
登录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
如未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界面,需点击【汇总处理】-【远程清卡】。
4)验证
远程清卡成功后,点击【汇总处理】-【金税设备状态查询】,选择开具的票种依次查看。
如果锁死日期变为下一月 ,汇总报税资料为“无”证明清卡成功。
04
税控盘(百旺、中润四方)抄报税操作
1)上报汇总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
若未抄报成功,可手工抄报。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
点击【上报汇总】。
2)电子税务局报税
登录到各地的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
3)反写监控
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如果没有自动反写,需手动操作。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4)验证
反写成功后,开票截止时间、数据报送起始日期/终止日期跳至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