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停办的社会保险事项
从2022年6月30日18:00起,所有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业务全面停办,各类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均暂停。
二、此次业务停办涉及的办事渠道
1.线下渠道:
(1)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各街道(镇)、社区(村)工作机构社保服务窗口,以及设置在上述机构服务场所内的自助服务设备。
(2)全市“就近办”社银、社商合作服务网点。
2.线上渠道:
(1)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以及各类授权接入“电子社保卡”服务的APP、小程序中涉及江苏省人社业务功能。
三、停机不会影响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发放
7月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定期待遇均能正常按时发放。
四、停机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纳养老保
险费
由于社会保险费实行税务征收,在停机前已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手续的人员,停机期间可继续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渠道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记录待人社系统恢复后记载。
五、业务停办期间参保单位人员增减手续
如何办理
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社保经办业务暂停服务期间,为避免产生“先工伤、后参保”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可至我市各级社保经办窗口提交用工参保登记申报材料,待系统切换上线后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再录入系统;用人单位也可将用工参保登记申报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办理参保预登记,待恢复办理业务后,用人单位需通过省人社网办大厅或社保经办窗口正式办理用工参保登记手续。(邮箱地址:czsbqbk@163.com)
六、停机不会对参保人员社保权益记录造成
影响
停机不会影响参保缴费、待遇领取等个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停机期间,各线上线下渠道暂时无法提供个人权益记录查询和打印服务,需要出具参保证明或查询打印个人权益记录单的参保人员,请在系统恢复后通过原渠道进行查询及打印。
七、社会保险业务恢复办理的时间
7月13日8点30分起,全面恢复各项人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