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怎么注销才最安全?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一起来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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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公司注销流程
当公司不想经营的时候,可以转让,也可以直接注销。
注销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税局、银行等一些信息、证件全部注销删除,原公司彻底不存在,对企业法人及股东,不会留下不良记录,无后顾之忧,日后想再开办新公司也方便。
一、注销基本条件
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新政策,注销流程也变得简单方便了,只要满足如下条件即可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二、注销流程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申请注销登记。
5.税务注销登记
根据企业情况不同,分以下3种情况:
1、简易注销: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一)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二)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2.即办注销: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一般注销:
既不符合简易注销,又不符合即办注销,选择一般注销流程
实务操作中,很多税局不建议企业采用“即办注销”的方式,如果企业没有在限定的期限内办理相关事项,纳税信用会受影响。
6.注销工商登记
简易注销:向市场监管部门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3.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一般注销:向市场监管部门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5.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6.声明注销的公告(通过国家信用公示系统进行公告的无需提供)
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的如下企业:
①有限责任公司;
②非公司企业法人;
③个人独资企业;
④合伙企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裁定程序的裁定,可直接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进行简易注销公告。
7.注销社保登记
注:企业应当自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8.注销银行账户
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9.注销印章
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三、注销流程图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申请清税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这其中包括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所得也要申报),清算土地增值税,结清出口退(免)税款等。
3.注销应先税务后工商,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需要在吊销之日起15天以内,申报办理清税注销。
4.已在税务机关进行了社保登记的,还需要办理注销保险费缴费信息登记。
5.企业注销后账簿等涉税资料一定要按规定保存,不得擅自销毁,之前就有人因为无知销毁后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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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注销会怎样?
有什么处罚么?
看过了注销流程,是不是觉得即便是简易注销也挺麻烦的?那我直接扔在那里不管了,不注销行不行?
不注销的后果
按工商总局下发最新规定,企业不按时报税、公司不进行注销将给公司带来信用污点,具体有以下几方面影响: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办移民;
3.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4.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5.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6.长期不申报税收,税务局会上门检查;
7.长期不申报税收,发票会被锁机;
8.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除此之外,还会有一些处罚:
不注销的处罚
1.经济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2.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3.企业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银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七年,而且要被罚款;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进入征信系统,对本人以后银行贷款、出国等都会有所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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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注销
六大注意事项
在公司注销过程中,税务注销这一步是相对比较麻烦的,经常会遇到各种奇奇怪怪的情况,最常见的有六种:
提醒一:注销前请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预检
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注销预检和办理,提前知晓并办理注销前需完成的其他未结事项。
(一)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状态信息报告”“税务注销预检和办理”
2.选择“注销原因”并保存。
,按照应申报列表3.点击“申报信息”中的内容完成申报。(例如注销当月/季度的各项应申报税费申报、财务报表等)
4.点击“监控扫描”,待扫描完成后如提示|类监控(即办条件) 不通过,可至消息中心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 (未结事项告知书),或者在“监控结果查看”选项中查看即办注销不通过的原因。
(二) 提示提醒
如监控结果提示存在结存发票,请先至办税服务厅缴销空白发票; 如提示存在未报送的财务报表或纳税申报表,请先在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申报。待以上事项办结后再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提醒二:注意清税证明免办条件
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可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1)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
(2)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且没有其他未办结涉税事项。
提醒三:注意税务注销即时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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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的,税务部门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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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企业,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提醒四:注意税务注销“承诺制”容缺办理条件
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资料齐全的,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产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具体容缺条件是: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 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 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提醒五。注意办理注销前需先办结下列未结事项
01完成各税种往期的应申报以及当期的申报。
一、查账征收企业纳税人:
1、申报提请注销当月的增值税、附加税(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3、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4、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 (A类)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6、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 (A类)注: 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的无需报送4、5、6
二、查账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1、申报提请注销当月的增值税、附加税(一般纳税(1)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人适用)(2)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3、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4、申报提请注销当年的投资人个人所得税季报、年报:(1)《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类)》(注销当季至年底,各投资人每季度各1份)(2)《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 (B类) 》(各投资人当年度各1份)
02
发票验旧、缴销:存在已使用但未验旧的发票需通过电子税务局验旧,存在空白发票的,需在税控盘里先将空白发票作废,并将空白发票带至办税服务厅缴销。
03
增值税税款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将税控盘带至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04
清缴欠税 (费)、滞纳金、罚款,退税(费) : 存在欠缴的,需结清税款,存在多缴的,需申请办理完退税。
05
出口退税企业,需先完成出口退 (免)税备案撤回信息报告并结清出口退 (免) 税款。
06
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先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07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08
其他未结事项:根据预检结果出具相应未结事项所需资料。
提醒六: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税务注销所需资料注意事项
必报资料:
《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2份 (已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交《清税申报表》;未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查验后退回)
注:如纳税人需现场填报《清税申报表》及注销前应申报各税种申报表时,请携带公章办理
选报资料:
注: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以下1-5项选报资料可取消报送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未实行“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提供)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纳税人需提供)可通过政府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可取消复印件的报送。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纳税人需提供)
《发票领用簿》(已领取发票领用簿的纳税人需提供)
民事裁定书或民事判决书复印件 (法院裁定破产的纳税人需提供)
营业执照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