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市照护保险办理包括提出申请、受理初筛、现场评估、公示送达、待遇生效五个步骤,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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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
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长期失能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可携带身份证、社保卡以及完整的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通过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柜面或“我的盐城”APP提出申请,也可由家人或亲属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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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初筛
经办人员在申请人提交材料和信息的基础上,对参保人员自理能力、疾病状况等进行初步筛查,分析失能程度,确定是否符合重度失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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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评估
参保人通过初筛后,评估机构会提前预约上门评估时间,指派2名专业评估人员到参保人员居住地,对照《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表》进行现场综合评估,并开展走访调查,得出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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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达
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的参保人员,医保部门会定点在“盐城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和参保人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评估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参保人(或其代理人),并发放《盐城市照护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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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生效
收到《评估结论书》后,参保人(或其代理人)可自行选择照护服务方式,选择居家亲情照护的,按季度享受照护服务补助;选择入住定点照护机构或定点照护机构上门服务的,持《评估结论书》与定点照护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享受照护服务。
盐城市照护保险服务中心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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