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最新消息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状况有所改善,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好满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贷款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适度调整。
该调整政策自2022年4月24日起施行,4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单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为36万元。
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
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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