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出台的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又将迎来养老金增长,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7年同步安排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此次调整涉及我市2021年12月31日前企业退休人员15.48万人,机关事业退休人员1.37万人,整个调整补发工作将于近日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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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对象及时间
此次调整涉及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02
调整方法与水平
本次养老金调整办法框架结构与去年一致,具体方法如下:
(1)固定额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27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具体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1.4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2.2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每满1年每月增加3.8元。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1元的,按21元增加。
(3)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2%增加。
此外, 2021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职)人员继续享受倾斜调整,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0元、28元和36元。
如果上面的文字还没完全理解,那就来看看下面的表格以及例子吧:
例:市民徐先生,1944年出生,2004年退休,缴费年限为38年10月(增资时不满1年按1年计算),调整前养老金为4143.5元/月,本次养老金调整额为201元,调整明细如下:
(1)固定额部分:27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徐先生缴费年限39年,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15年以上至25年部分、25年以上部分分别为15年、10年、14年。因此调整额为1.4×15+2.2×10+3.8×14=96.2元。
(3)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4143.5×1.2%=49.8元。
(4)高龄倾斜部分:2021年底徐先生年满75周岁,增加28元。
总调整额:27+96.2+49.8+28=201元
本次补发额:201×7=1407元
03
温馨提醒
2022年1-7月期间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补发自2022年1月至退休人员去世当月的增资部分,补发待遇将根据申请遗属待遇时填写的领取信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