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施方案,从7月起对除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参保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征3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费用。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郑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政策,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处处长杨义森现场答记者问并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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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上午,市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实施方案,从7月起对除大型企业之外的所有企业参保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征3个月的职工医保参保费用。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郑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介绍有关政策,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处处长杨义森现场答记者问并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