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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中心连发两项通知 涉及调整贷款首付比例

江苏公积金2年前 (2022)更新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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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将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满足徐州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当天,徐州公积金中心同时对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有关支持政策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

一、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研究通过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视同正常缴存,缴存人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影响,如果缴存人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企业应先为其办理补缴。企业缓缴期满后,应于三个月内全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各公积金服务大厅申请,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金额按发生金额据实提取,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金额由800元提高至1200元,年度提取金额不超过14400元。

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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