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不可以。借款申请人领取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方可办理转贷。
答:可以。您所描述的情况,符合二套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答:不可以。办理转贷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
答:不可以。您所描述的情况,不符合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
答:不可以。目前公积金贷款采用“认房认贷”的原则:根据“认房”,您家庭目前名下有两套住房;根据“认贷”,您家庭之前曾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也认定为一套,合计认定为三套。中心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但目前仅您本人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即申请贷款时点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只能按单人计算。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建议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待您妻子符合基本条件后再办理转贷。
答:不可以。之前已根据原有公积金政策办理的组合贷款,不能重新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不可以。转贷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且为转贷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我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贷,等候时间太长,有没有其他办理网点?
答:目前无锡市区增加了转贷受理网点,需要办理转贷业务的职工,可通过各受理网点进行电话咨询并预约。具体受理网点您可登陆中心官网(http://www.wuxi.gov.cn/gjj/)或“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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