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医疗保障局 省政务办《关于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对象
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
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补贴月数按照实际缴纳社保时间。
申请办理
企业申请产假期间社保补贴,应当提交《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花名册》、出生医学证明等必要材料,可以通过单位所属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场所办理,也可以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
注意事项
企业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符合享受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和产假期间企业社保补贴的,或女职工同时生育二孩三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补贴,不重复享受。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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