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及违法后果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办理退工登记,办理退工登记时需提供《用人单位退工停保登记花名册》。
风险等级 ★
人社部门提醒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为职工办理退工登记备案及社会保险停保申报手续(简称退工停保手续)。
© 版权声明
文章版权归作者(天天导航 ttdh.cn)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