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变得更加便捷,
实现了“跨省通办、全程网办”,
办理方式也有了重大改变,
快跟小保一起看一下吧。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
“省内不转移,跨省转一次”,
职工在省内流动无需再办理转移手续。
对于需要跨省转移的参保对象,
在新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
可通过以下渠道申请转移。
1. “掌上12333”APP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
3. 电子社保卡渠道(所有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
我们设置了“跨省通办”专窗,
可以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现场申请。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
1. 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2. 本省户籍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
3. 外省户籍参保人员在本地建立临时账户的,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机构统一归集养老保险关系;
4. 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超过3年(含3年)情形,且转出地社保机构无法提供承诺书、有关法律文书或者其他相关材料的,不能转移该一次性补缴部分的年限与基金。
5. 在本省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无须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地经办机构可采取同步抓取的方式直接归集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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