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作
立即入驻

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你知道吗?

江苏社保4小时前发布 天天导航
183 0 0

小孙系某公司员工,2023年4月15日,某公司以小孙“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离职后,小孙即投入新工作中,但事后越想越不服,于2024年6月20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仲裁阶段,某公司提出,小孙的请求已经超过仲裁时效。

  那关于仲裁时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小孙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经审理查明,仲裁委认为小孙申请仲裁已超过一年的时效期间,且不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等特殊情形,故对小孙的请求不予支持。

©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