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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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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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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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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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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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卡(中心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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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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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户提取。
五、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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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