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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天天导航 发布于 1星期前 分类:公积金

办事指南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 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 2、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 3、身份证原件;

    • 4、银行卡(中心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提取。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 销户提取。

    五、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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