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一、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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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及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在增设电梯项目提取备案后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建设者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施工许可手续、增设电梯工程费用分摊方案、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下载)等材料的原件到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职工顺利办理提取。
二、办理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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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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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取人与加装电梯业主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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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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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银行卡(中心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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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备案后,职工携带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提取,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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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人合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五、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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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