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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天天导航 发布于 1星期前 分类:公积金

办事指南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办理条件:

    •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 1、外地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 2、身份证;

    • 3、未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声明由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 4、银行卡(中心合作银行)。

    三、办理方式:

    • 可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可在“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等互联网渠道办理。无法通过共享信息查询数据的,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

    四、提取额度:

    • 销户提取。

    五、办理时限:

    •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需要查证材料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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