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指南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
一、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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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各类人员(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员)可以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下列资料到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签订《住房公积金缴存协议》,约定缴存基数、比例、金额、方式、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二、办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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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南京公积金App。
三、办理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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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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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五、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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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