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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缴存职工如何将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移至本市?

天天导航 发布于 1个月前 分类:公积金

职工由外地到本市单位工作的,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半年后,可以将外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至新单位。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南京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提供身份证到本市单位所属的分中心申请办理。职工也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或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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