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不再严格规定每个月产检时间,具体还是要看医院建议检查的时间。
根据《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第(三)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所以产检不再严格规定每个月产检时间,具体还是要看医院建议检查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