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单位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病假工资的情况下,单位与个人所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的费用,全额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