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门诊统筹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在符合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从1500元降低为700元(退休人员350元),将一个统筹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提高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7000元,并适当提高门诊统筹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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