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推进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我市出台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规定。凡是按照我市相关规定加装电梯的,在增设电梯项目竣工验收并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后,由住建部门将相应信息向公积金中心进行备案。公积金中心取得项目备案清单后,出资增设电梯的产权人及其配偶、产权人直系亲属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增设电梯所分摊的费用。产权人或其配偶可以关注并绑定“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我的账户-业务办理-增设电梯提取”在线办理即可。注:房源清单可在“无锡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办事指南-提取类-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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