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怀孕生育而花费的产检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都可以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但支付方式各有不同。
①针对怀孕期间的产检费,生育保险基金采取限额支付
每次产检费报销限额标准从330元至1400元不等。产检费在限额内的,按实际支出报销,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报销。
②针对住院分娩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药费等,生育保险基金采取定额支付
1)产妇自然分娩,可定额报销30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可定额报销3300元
3)如果产妇采取剖宫产手术,可定额报销4400元
4)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胎,定额支付标准在原基础上上调10%。
③按项目报销
针对住院分泌过程中出现严重并发症,因此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住院的医事服务费,生育保险基金予以全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