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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全城通办”业务系列(五)购买本地再交易自住住房

江苏公积金2年前 (2022)发布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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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对象:缴存职工
2服务范围:全城通办
网上办事指引

缴存职工登录“南京公积金”APP或“我的南京”APP(公积金)。

点击【业务大厅】>【购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

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取人与购房人关系,若提取人为购房人配偶,则需要填写提取人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

选择好婚姻状况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房屋信息页面,根据实际选择、填写【房屋类型、网签合同号】后,购房总金额会自动反显。

购房总金额显示后,点击【下一步】,进入购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您的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您无补贴账户,则只能选择公积金账户。

在您核对信息无误后,第一步:请输入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号(显示银行卡号的请确认是否是缴存银行的一类银行卡,否则需进行修改);第二步请输入提取金额;第三步:通过短信验证码进行安全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如界面显示“提交成功”,完成提取办理。

 职工可在【提取业务办理进度查询】中查看业务办理进度,审核通过后,正常情况提取资金3个工作日到账。

大厅办事指引

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业务时,提取时间自存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制发之日起一年内,需携带《不动产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提供编号)、身份证、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已婚须携带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本人公积金缴存银行借记卡(I类)至缴存银行服务网点或分中心就近办理

全市线下办理网点可通过“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网点查询】或“南京公积金”APP【便民】【业务经办网点】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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