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法事实
你单位依托上海馔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外卖网络交易服务平台“饿了么”开设馔山经营体系餐厅,通过“饿了么”平台进行餐饮外卖销售,向下游加盟商收取加盟费,加盟费是你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
但你单位自成立以来一直零申报,未开具过发票,未能提供账簿资料。
经税局调取你单位2016年-2020年的银行账户资料,结合上海馔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据,认定你单位存在收取餐饮业加盟费未申报缴纳相应税费的行为。
经查,加盟你单位的相应主体的负责人与你单位有资金往来合计3,112,091.67元,该笔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其中:2017年收入2,942,594.07元,2018年收入169,497.60元。
二、处罚决定
连补带罚累计 217552.34元,其中:
1.追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共计146545.6元。
2.你单位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已构成偷税,追缴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拟对你单位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罚款,共计71006.74元。
三、案例启示
很多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以为只要不做账、零申报,就不用交税了。殊不知,通常情况下,半年以上零申报就可列为长期零申报,而长期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税局不查你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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