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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政策解读|就业创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职场3周前更新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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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招用就业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基地。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青年(含港澳台青年)可以申报成为就业见习人员:

(一)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二)离毕业时间不足六个月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三)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

补贴标准

(一)基本生活补贴:见习基地招用见习人员,出勤天数大于等于15天的,见习基地可申请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我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二)指导管理费(带教补贴):带教一名见习人员按100元/月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补贴。

(三)见习基地一次性补贴:见习期满后,见习基地留用见习人员并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留用率超过50%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一次性补贴。

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单位办事”中的“就业创业”模块,选择“就业见习补贴申领(考勤)”“一次性见习补贴申领”下载填写表格并上传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见习人员考勤表”;

2.企业发放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的工资流水等;

3.其他申领补贴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以靖江市人才服务中心通知为准,业务咨询电话:80292036、8023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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