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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降了!税务局发文! 10月1日起执行!

江苏税务2年前 (2022)发布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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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核定征收个税有关问题的公告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事关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信息量很大!

给大家划下重点:

1、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降了。

意见稿调整了行业所得税率,统统按原执行最低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表

个税降了!税务局发文!  10月1日起执行!

2、明确个税附征率,月收入10万以下免征个税。

经营所得,符合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附征率为0%,这也意味着月经营收入10万元(含)以下的,以后或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表(定期定额户适用)

个税降了!税务局发文!  10月1日起执行!

3、自然人临时取得经营所得代开发票,按1%交个税!

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人纳税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经营所得(不含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代开增值税发票时,按照纳税人开票金额(不含增值税)的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4、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核定征收

1、纳税人转让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屋转让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2、纳税人出租房屋,不能据实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其取得的财产租赁所得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房屋出租收入(不含增值税)×征收率。

房屋转让和房屋租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表

个税降了!税务局发文!  10月1日起执行!

5、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注意,以上是重庆的经营所得核定征收政策,且目前是《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尚未下发。

但纵观全国多地出台的个税经营所得核定政策,大多数都下调了应纳税所得率,大家可以看下当地的文件,不要错过这么好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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