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无权对社保的是否缴纳以及如何缴纳予以协商或单方变更,任何违背社保法律规定的协商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而法定代表人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所以也要交社保和发工资的,除非这个法人代表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而实务中,公司不发工资,不交社保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来说下如果公司不给法人发工资,缴纳社保,是否不合规或者违法?
1、如果法人不在公司工作,即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强制性要发工资的规定,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
2、公司与法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或者法人为退休人员的,可以不缴纳社保
关于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大部分地区没有要求要对一定数量的员工缴纳社保,但是有些地方要求至少有一个人要缴纳社保,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确认。
综上,法人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不发工资不缴纳社保的。注意,是特定条件下。
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况,鱼和熊掌都想兼得,两头落好处的:
小张:公司的法人要交社保可以不发工资吗?那如果不发工资只交社保,那法人的个人部分的社保怎么做?
答:如果法人在公司任职,为什么不发工资呢 ?合理的工资薪金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合情合理合法,如果确实不发工资,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部门可以先入费用,汇算清缴时再调整,也可以先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
社保入税后,社保征收从人社局改到税务局,只是征收主体更换了,社保制度并没有变,依旧是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同时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也未作改变,同时还明确不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大家之所以紧张,主要是因为社保局原先征收管理比较松,而税务局洞悉企业的一切经营信息,且对企业具有更大的威慑力,所以征收上会比较严,这让许多企业主如坐针毡。
不管是法人还是普通员工,对于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在税务征收的情况下,大数据会更全面,所以企业还是要及时跟进政策,遵纪守法,为员工缴纳应有的社保,如果你是守法经营者大可不必担忧。
九种情况会被列入社保失信惩戒名单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附上社保缴费基数:
1.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平工资60%,按社平工资60%为基数;
⒉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当地上年社平工资300%,按社平工资300%为基数;
3.职工上年平均工资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按职工上年平均数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