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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9项有疑虑的业务,发票如何开?税率如何选?

江苏税务2年前 (2022)更新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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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习,更要善于思考、归纳、总结

内容:围绕财税知识,与您聊聊工作中的困扰与收获,与您共成长。

业务一:我们公司作为中间方,给销售方和购买方牵线搭桥,达成了一笔合同,收取了一笔佣金,请问如何开票?

解析︰属于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佣金。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因此佣金的增值税税目是经纪代理服务。

发票开具:发票的分类编码简称*经纪代理服务*佣金。

业务二︰我公司销售货物后需要再给客户补收个差价,请问补差价的销售发票如何开具?如何适用税率?

解析︰属于价外费用,与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商品税收编码是一样的,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里建议体现开具“补差价”三个字。比如钢材*补差价。

关于价外费用,请参考:关于增值税价外费用的6个涉税问题!

业务三:我们公司对外招商加盟,收到了一笔加盟费,请问如何开票?

解析:销售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加盟费,按照6%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加盟费,实质上是品牌持有人将企业品牌的无形资产,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这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行为,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业务四:我公司每年都会收到供应商的销售返利,请问需要我们经销商给厂家开具发票吗?如何开票?

解析:对于供应商(销售方)给予采购方(经销商)的销售返利,采购方不应开具发票,而应由供应商出具红字专用发票。请参考:案例解析:税率调整背景下,购销双方平销返利财税处理

业务五:我公司销售钢材,由于客户违约,支付我们利息,请问我们收到货款和利息了,这部分利息如何开票?

解析:属于价外费用,单独在发票上开具一行,因商品编码没有单独的价外费用,其应该与货物、劳务或服务的商品编码选择保持

一致就可以。比如钢材*违约金。

参考:白话:价外费用与平销返利

业务六:我们是一家批发零售图书的公司(一般纳税人),平时都是开具的免税发票,请问若是有的客户需要专票,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析:不可以。若是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了,不得开具专票。当然你公司也可以放弃免税而开具专票,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申请免

税。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

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

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业务七:我是一家餐饮酒店,日常在向客人提供餐饮服务的同时,也存在进行酒水销售等。请问这些销售的酒水是否需要按照13%来缴纳增值税?还是6%?

解析:

1、对于客人随同餐饮一起消费的酒水,酒店方按照混合销售,开具6%的餐饮服务发票;

2、若是酒店方兼营酒水销售,则餐饮服务和酒水销售属于兼营业务,分别核算、分别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率。

关于混合销售与兼营,请参考:税务官方6个案例:把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业务八:某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今年6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税率为13%? 9%? 6%?

解析:按照餐饮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率。

依据:财税[2016]140号第九条: 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政策明确,餐饮企业销售的外卖食品,与堂食适用同样的增值税政策,统-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

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对于餐饮企业将外购的酒水、农产品等货物,未进行后续加工而直接与外卖食品- -同销售的,应根据该货物的适

用税率,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业务九:某租赁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出租脚手架,请问应该按有形动产租赁还是建筑服务开具发票?

解析:出租方出租脚手架不带操作人员的,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13%。

那么出租方出租脚手架并配备操作人员能不能按照“ 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9%税率呢?实务中,不同税务机关对此也有不

同的理解,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福建税务观点]问:将建筑施工手脚架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且配备操作人员,是否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规定:"十六、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建筑施工手脚架不属于建筑施工设备,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以上部分内容参考:郝老师说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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