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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医保:生育保险政策热点问题解答

江苏社保2年前 (2022)发布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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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

我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发放标准调整

不少小伙伴都在后台留言提问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按照什么标准发放?
如何享受生育待遇?

……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解答

生育保险相关热点问题

Q1:职工个人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吗?


不需要。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

Q2: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生育待遇有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包括产假津贴、计划生育休假津贴、护理假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Q3:哪些人员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本次失业前已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目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的失业女职工。

Q4:什么是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Q5: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计发?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

计发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乘以相对应的产假或休假天数。

Q6:一次性营养补助费标准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2%

Q7:生育津贴申报有时间限制吗?


原则上没有时间限制,建议在生育后1年内及时申请办理。

Q8: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报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职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Q9:在职女职工生育待遇如何享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在职女职工市内就医本地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省社保卡实时结算。

在职女职工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需要现金垫付后,持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2、在职女职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由单位经办人带齐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3、在职女职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必须含生育当月)

Q10: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医疗费用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男职工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具备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3、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Q11:失业女职工生育待遇如何享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

3、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失业女职工,市内就医本地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刷省社保卡实时结算。一次性营养费带齐材料到窗口报销。

如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生育费用需要现金垫付后,持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Q12: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享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

2、生育前12个月连续参保缴费状态,且生育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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