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助力“常有安居”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即将调整!
贷款新政将
降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
还将加大对来常博士
和35周岁以下硕士等高端人才的支持力度
一起来看看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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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贷款申请人中有一人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两人(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90万元。
对享受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购房资助条件的博士,在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条件且借款申请人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今天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
今起
常州市商品住房
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
满2年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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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的通知
(常住建〔2022〕92号)
市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商品住房交易限制政策通知如下:
我市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3日
来源:常州发布、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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