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问:夫妻双方都是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办理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供第三方作为担保人,之后是否会影响担保人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会有哪些影响?
答:作为第三方担保人的职工,在自己购买住房时,符合提取条件和贷款条件的,可办理提取业务和申请贷款,不受影响。但在担保期间,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能销户。当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需按约定履行职责。
问:配偶名下有一套住房且申请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我未参与该笔贷款。如需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该笔贷款,是否要先添加为共同还款人?
答:不需要添加为共同还款人。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的,需该笔贷款已正常还款并形成还款流水。须该笔住房贷款的主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绑定银行卡、结婚证、房屋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至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柜面办理房屋信息维护,维护后可在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盐城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问:夫妻双方都是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想将名下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是需要商贷银行同意吗?是否需要提供担保人?
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征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需符合转贷条件:①以家庭为单位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②借款人是在本地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本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并在本地购房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③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半年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④信用良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好。特别提醒: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无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要担保人。如借款人仅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是在盐城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
问:小王是一名刚毕业一年的大学生,还没有结婚,想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是多少?
答:在主城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南高新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和可贷年限等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