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指导广大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帮助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我市自2023年4月24日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截止申报期为6月30日。目前,已申报700余家,还未申报的单位抓紧了。
一、书面审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书面审查方式
用人单位可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线上办理,进入网站后先后点击“单位办事–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进行申报,也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扫码登录申报或者江苏省政务服务网跳转登录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