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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知多少|启东市存储比例须知

11个月前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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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帮助工程建筑领域相关企业更好履行工资保证金存储备案义务。市综合执法大队梳理相关政策文件,在本公众号平台推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知多少”专栏,有效推进本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

全市各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严格依照《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4号)规定的相应比例存储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实行浮动管理。

【常规缴纳】

1.2022年4月1日以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南通市范围内第一个施工项目,按施工合同总价的1.5%比例存储,存储金额80万元封顶(交通项目300万元封顶)。

2.2022年4月1日以来,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南通市范围内第二个及以后新增项目,按施工合同总价的1%比例存储,存储金额80万元封顶(交通项目300万元封顶)。

【减免条件】

1.施工合同额低于300万元的工程,且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一年内承接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可在申请通过后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2.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南通市范围内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均按施工合同总价的0.5%存储;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用工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新增工程可在申请通过后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

【上浮管理】

1.凡总包项目发生欠薪并被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的,从《限期改正指令书》下达之日起,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南通市范围内新增施工项目,按施工合同总价的2.25%比例存储,且存储金额上不封顶,直至下一年春节过后的3月底。

2.凡总包项目发生欠薪并被人社或行业主管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相关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南通市范围内新增施工项目按施工合同总价的3%比例存储,且存储金额上不封顶,直至移出“施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