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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快问快答”

2年前 (2023)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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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17年买房,当时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办理了组合贷款。现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了,之前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只使用了30万元,如果商业贷款银行同意,我可以把剩余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的20万元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A
答:不可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要申请人夫妻双方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盐房金管〔2022〕5号文《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第十条规定:因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期间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需申请人夫妻双方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Q
问:家庭有两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尚未还清,以前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已还清。现在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四套住房吗?
A
答:可以申请。以家庭为单位首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新购房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提出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Q

问:本人通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的住宅,还剩43万的贷款未还清,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A
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征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后,需符合转贷条件:1️⃣以家庭为单位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是在本地由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或是本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并在本地购房申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3️⃣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半年并按时足额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4️⃣信用良好,房屋不动产权证办理好。(如借款人仅为灵活就业人员的,除正常规定的担保方式外,还需要提供第三方担保人,担保人需要是在盐城范围内有住房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第三方单位缴存职工)。符合条件,可以提出贷款申请。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后无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Q
问: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A
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满足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时间满半年,且异地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该业务可在线办理,本人凭身份证、住房公积金绑定卡办理,也可在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办理途径:我的盐城APP、盐城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和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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