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盐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全面披露了2022年盐城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财务状况、资产质量和政策调整以及当年服务改进、信息化建设、所获荣誉等方面情况。
归集缴存额稳定增长
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
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指标持续保持稳定增长。实缴单位17839家、实缴职工83.34万人、缴存额119.5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02%、8.49%、22.19%。缴存余额231.91亿元,同比增长21.19%。
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向非公单位扩大,非公单位缴存职工人数持续增加,占比逐年提升,缴存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实缴单位中非公单位的占比为66.76%,较上年增加4.94个百分点;实缴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为60.84%,较上年增加2.13个百分点。新开户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为 83.6%。
继续大力支持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消费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2022年,实缴灵活就业人员3.89万人,同比增长22.62%。《年报》数据表明,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的群体不断扩大。
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向非公单位扩大,非公单位缴存职工人数持续增加,占比逐年提升,缴存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实缴单位中非公单位的占比为66.76%,较上年增加4.94个百分点;实缴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为60.84%,较上年增加2.13个百分点。新开户职工中非公单位职工占比为 83.6%。
继续大力支持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民工等灵活就业人员解决和改善住房问题,为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消费提供制度支撑和保障。2022年,实缴灵活就业人员3.89万人,同比增长22.62%。《年报》数据表明,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福利的群体不断扩大。
02
提取业务稳步开展
住房消费支持力度持续加大
2022年,全市36.54万人提取住房公积金79.17亿元,提取额同比增长3.42%。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65.55亿元,占提取总额82.8%;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3.62亿元,占提取总额的17.2 %。
支持0.88万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8.09亿元,占提取总额的10.22%;支持27.43万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55.33亿元,占提取总额的69.89%。有效减轻了职工购房还贷的压力,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作用。
支持2.9万名缴存职工租房消费提取2.13亿元,比去年同期0.98亿元,增长117.34%。提高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持续助力“租购并举”,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年报》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提取消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在保障住房消费、住有所居中发挥积极作用。
贷款投放大幅增加
保障合理住房需求作用突出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积极支持职工自住购房需求。
2022年, 我市在全省率先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恢复二次公积金贷款,推行商转公带押转贷。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1085笔41.06亿元,同比分别增32.91%、84.13%。支持职工购建房131.25万平方米。2022年末,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9.26万笔431.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1%、10.52%。
(二)保刚需特点突出,中、低收入群体受益多。
2022年,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房贷款10052笔、35.9亿元,分别占贷款总量的90.68%、87.4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效应明显 。
从贷款购房面积看,主要是中小户型住房需求贷款。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08%,90-144(含)平方米占70.96 %,144平方米以上占21.96%。
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高收入占1.2%。
《年报》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使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职工)住房需求得到合理引导,首次贷款、中小户型职工等刚需群体得到保障,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在支持住房刚性消费方面的制度作用。
(三)降低职工购房成本,公积金贷款低利率优势凸显。
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 9.64 %,比上年末增加1.07个百分点。2022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合同约定的存续期内 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4亿元。有效缓解刚性或中小户型住房需求职工的购房压力,降低职工购房成本。
增值收益稳中有增
积极助力全市廉租住房建设
2022年,实现增值收益30398万元,同比增长6.42%。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085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623万元,累计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538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
助企纾困惠民解难
阶段性支持政策成效显著
2022年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积极探索“即申即办、免审即享、动态跟踪”的管理模式,落实住房公积金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
全市共计1382家企业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减负1997万元。对受疫情影响未正常偿还的2546笔110.36万元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服务效能全面提升
2022年,我市聚焦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整合服务渠道,持续提高服务效能。串联横向渠道,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实现高频业务跨省通办。深化公银合作,服务延伸至乡镇、街道,实现公积金业务“就近办”。巩固服务渠道和服务事项线上“两个全覆盖”成果,网上办理率大幅提升,实现各类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全年单位业务网上办理率达94.5%;个人业务掌上办理率达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