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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所有定点全纳入,就医购药更便捷

2年前 (2023)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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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水平,充分发挥定点医药机构便民、可及、保障作用,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全部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徐医保发〔2023〕19号),明确自3月1日起,879家定点医疗机构,1918家定点零售药店全部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

扩大定点零售药店

基金支付范围

结合我市定点零售药店区域分布及分级管理现状,进一步将B级、C级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A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B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及统筹基金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照A级定点零售药店比例执行。C级定点零售药店基金支付范围包括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

明确对定点零售药店

分级管理的办法

完善分级管理的动态调整

根据协议管理要求和服务管理需要,充分保障药店对参保人员的服务质量和基金运行安全,细化明确定点零售药店分级管理条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对已纳入A级、B级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设置管理过渡期,2023年7月1日前仍达不到分级管理条件的,降为C级。

扩大定点基层医疗机构

基金支付范围

各类定点专科门诊部、定点诊所基金支付范围扩大到个人账户、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累计。

明确定点医药机构纳入

门诊统筹后的监管政策

通过日常监管、智能审核和监控、飞行检查等多种监管方式,严厉打击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此次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门诊统筹管理,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推进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在便利参保人就医的同时,降低医院门诊负担、提高药品可及性,随着政策及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地,医保服务精准化、便利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群众看病就医将会更加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