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宜兴人社局2022年下半年创业扶持资金等你来申报!

3年前 (2022)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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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下半年创业扶持资金申报工作开始啦!

     在宜首次创业者,快来了解一下宜兴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政策吧!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请及时到企业注册地所属乡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报哦!

NO.0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申报对象

     1、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2月18日期间,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

     2、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创业并登记注册的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

     (二)申报条件

     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

     (三)补贴标准

     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名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吸纳对象和企业社保补贴吸纳对象不得重复)

NO.02

创业租金补贴

     (一)申报对象

     登记失业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在宜首次创业,租用场地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享受创业租金补贴。

     (二)申报条件

     1、2019年2月19日(含)起在宜首次登记注册的创业实体。

     2、创业者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为经营者,其他类型为注册登记负责人)。

     3、创业者与租房主体一致,注册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与租用场地地址一致。

     4、创业者在自办实体名下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三)补贴标准

     根据经营场地年租金按年度据实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60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起的3年。

NO.03

特别提醒

(一)请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2022年10月31日前带齐材料向所属镇(园区、街道)人社职能部门申请。

(二)申请人每次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登记注册之日起4年内完成全部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租房合同甲乙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或是租赁自己父母、子女的房产以及夫妻之间互相租赁的,不得申请创业租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