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打击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一
参保人及相关人员违规行为
二
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
三
医保经办机构违规行为
1.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冒用已死亡、被判刑、失踪人员信息,侵占、挪用、骗取医保基金;
2.其他通过欺诈、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望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自觉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积极监督举报冒用死亡人员参保信息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经举报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在全社会营造“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