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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公积金:关于“公转商”贷款批量转回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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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转商”贷款批量转回的公告

各“公转商”贷款借款人:

根据《个人住房“公转商”借款合同》和《“公转商”住房贷款补充协议》相关约定,自2022年5月起,我中心将实施“公转商”贷款批量转回业务。“公转商”贷款转回当日,借款人会收到我中心发送的短信提醒。

如借款人因特殊原因需提前转回的,可凭身份证件和还款银行卡直接向贷款受托银行申请办理。

特此公告!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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