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率先实现农村居民建缴住房公积金
建缴人员更加明确:
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
1.农村长期居住人员
2.农业转移人口
3.城市下乡创业就业等人员
建缴方式更加灵活
缴存自愿
提取自由
贷款更捷
贷款额度计算简便
首次缴存12个月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金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日均余额乘以15.
贷款最高额度、年限、利率等参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
办理流程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行1类银行账户
业务受理窗口-签订缴存托收协议-按协议日期托收-业务办结。
办理渠道
市直管理部
地点:宿迁市宿城区便民方舟3号楼1楼
沭阳管理部
地点: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泗阳管理部
地 点: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
泗洪管理部
地 点:泗洪县古徐广场北侧政务服务中心5楼
宿豫管理部
地 点:洪泽湖路政泰大厦政务服务中心2楼
宿城管理部
地 点: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2楼东首
住房公积金工行集成化服务驿站
地点:宿城区洪泽湖路386号工行幸福路支行
住房公积金中行集成化服务驿站
地 点:宿城区发展达到2555号中行城中支行
各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