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残联民生热点8问
01
残疾人证如何办理?
答:初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代理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病历资料和2张近期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填写申请表、评定表各1份,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言语障碍者,年满3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精神障碍者,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因病致残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02
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明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在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本市生源,持有《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标准为:高中1000元/年,大专及以上1500/年。
03
2022-2024年度残疾人综合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变化?
答: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提档升级为残疾人综合保险,缴费标准由每人每年80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20元,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承担,不需要残疾人个人缴费。在原有残疾人因意外导致住院、新增伤残、死亡获得赔付的基础上,新增医保大病费用补充赔付,年度内累计住院医保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扣除免赔额(城乡居民免赔额为2.3万元;城镇职工免赔额为4.7万元)后,按50%比例赔付,最高赔付金额1.5万元。此外残疾人在特定场所(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发生猝死,可获得5万元死亡赔付。
04
残疾人想申领辅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具有本辖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含未领证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残疾人:
①低保家庭残疾人;②低收入家庭残疾人;③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④16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少年(持残疾人证或经三级综合医院、二级以上专科医院或县(区、市)级以上残疾评定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评估有辅具需求);⑤16周岁以上在校残疾学生。
因工伤、交通事故等原因致残的残疾人,享受保险等赔付中包括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的,不得同时享受辅助器具购买补贴。
05
0-6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指导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视力700元/月,听力语言1800元/月,肢体(脑瘫)2000元/月,智力1800元/月,孤独症2000元/月,多重残疾2400元/月。
06
7-15周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指导救助标准是多少?
答:视力560元/月(7—12周岁),听力语言1440元/月,肢体(脑瘫)1600元/月,智力1440元/月,孤独症1600元/月,多重残疾1920元/月。
07
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奖励的政策有哪些?
答:按比例补贴标准: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按比例补贴。
超比例奖励标准:每超比例安置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不重复享受按比例补贴)。
08
市区残疾人驾驶证培训补贴的发放对象有什么要求?
答:①具有市区(不含姜堰区)常住户籍,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持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②残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时间须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且初次领证日期晚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首次领取时间。③持多种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只能享受1次培训补贴。④ C5驾驶证、摩托车驾驶证不执行补贴政策。⑤补贴政策只针对2021年12月6日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按1500元/人给予一次性汽车驾驶证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