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2023年句容市施行工伤认定申请公示制度

11个月前 天天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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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增加工伤认定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防止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确保基金安全,保障工伤职工和参保单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权益。经研究决定,从2023年6月1日起,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行事前公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范围
  参保的用人单位,面向全体职工公开公示所要申报的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
  
二、公示方式
  一是单位公示。拟申请职工工伤情况由参保的用人单位将拟申请工伤公示表在单位公示栏或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用人单位对其拍照备案,并报送加盖单位印章的纸质照片给参保地人社部门存档(属劳务派遣的应在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同时进行公示)。二是人社局公示。对已认定工伤的申请,市工伤认定部门通过人社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示期限
  工伤认定申请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要到达30天申报期限的,未满公示期也可提出申请,公示材料补正提交)。

四、公示内容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岗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概况及原因、单位意见。
  
五、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广泛接受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如果有不真实情况和骗取工伤保险待遇行为的,请及时向用人单位或市人社局反映。
举报电话(0511-87279428)举报邮箱:1740925443@qq.com。

六、其他事宜

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工伤情况,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查处,经查属实的,将对申请人(单位)追究相关违纪责任,对已骗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取消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或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附:《工伤认定公示样表》

2023年句容市施行工伤认定申请公示制度